赫爾辛基宣言(2024版)
2024年10月19日,在第 75 屆世界醫(yī)學會全體大會上正式通過了《赫爾辛基宣言》的最新修訂版本;《赫爾辛基宣言》作為人類參與者的醫(yī)學研究倫理
注冊備案 · 臨床試驗 · 體系建立輔導 · 分類界定 · 申請創(chuàng)新
來源:醫(yī)療器械注冊代辦 發(fā)布日期:2024-02-06 閱讀量:次
附件:一氧化氮治療儀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第8號).doc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一氧化氮治療儀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查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一氧化氮治療儀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審評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guī)強制執(zhí)行,應在遵循相關法規(guī)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guī)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guī)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隨著法規(guī)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氧化氮治療儀向患者呼吸道輸送濃度可控的一氧化氮氣體,同時監(jiān)測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氧氣濃度,提供相應的報警功能。某些產品具備氣體發(fā)生器,用于產生一氧化氮。一氧化氮治療儀一般與呼吸設備聯合使用,也可以集成到呼吸設備,輔助治療肺動脈高壓癥。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一氧化氮治療儀,也適用于集成了一氧化氮治療功能的呼吸設備。
(一)監(jiān)管信息
1.產品名稱
建議使用通用名稱:一氧化氮治療儀。
2.管理類別和分類編碼
產品按第三類醫(yī)療器械管理,分類編碼為08-03。
3.注冊單元劃分
注冊單元劃分應符合《醫(y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原則上以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
技術原理不同的產品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具備一氧化氮發(fā)生器的產品不需要外接醫(yī)用一氧化氮氣體鋼瓶,不具備一氧化氮發(fā)生器的產品需要外接醫(yī)用一氧化氮氣體鋼瓶才能提供治療。前述兩種產品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一氧化氮發(fā)生器有多種技術原理,一氧化氮氣體可以通過電化學反應產生,也可以通過空氣脈沖放電或其他原理產生。采用不同技術原理發(fā)生器的產品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二)綜述資料
1.概述
描述申報產品的通用名稱及其確定依據,描述產品的管理類別、分類編碼。
如適用,描述有關申報產品的背景信息概述或特別細節(jié),如:申報產品的歷史概述、歷次提交的信息,與其他經批準上市產品的關系等。
2.產品描述
2.1描述產品的結構組成。提供產品主機、附件的實物圖、圖示和連接示意圖,結合實物圖、圖示和連接示意圖,對產品的結構組成進行詳盡描述。描述的內容包括主機和附件的結構、尺寸、材料、重量等。
提供產品關鍵部件的信息,包括型號、規(guī)格等內容,用來唯一識別這些關鍵部件。關鍵部件包括制備一氧化氮氣體模塊、配氣模塊、氣泵和各種傳感器等。
2.2結合用戶界面,對全部臨床使用流程進行描述。
2.3提供產品的氣路原理圖,氣路原理圖應能體現各個關鍵部件,包括風機(如有)、一氧化氮發(fā)生器(如有)、閥和傳感器等。結合氣路原理圖,詳細說明流量、一氧化氮濃度、二氧化氮濃度、氧濃度的控制、監(jiān)測和報警的工作原理。對于具有一氧化氮發(fā)生器的產品,說明氣體質量的控制過程。
2.4對產品功能、性能參數進行描述。
產品的功能、性能參數可能包括:一氧化氮流量調節(jié)范圍及誤差要求,一氧化氮濃度調節(jié)范圍及誤差要求,氧氣、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濃度監(jiān)測范圍及誤差要求,氧氣、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濃度報警,系統(tǒng)氣路密封性要求(防泄漏要求)、輸出氣體質量(如雜質控制)要求等。
2.5說明產品與呼吸機等呼吸設備配合使用的情況及關鍵指標。對于二氧化氮濃度監(jiān)測功能,采樣位置建議不超過患者端15cm。
2.6提供電池的類型、容量和電池短路和超溫的保護原理,以及認證信息等信息。
2.7產品結構及組成示例:
本產品由主機(含過濾器、一氧化氮發(fā)生器、一氧化氮傳感器、二氧化氮傳感器、氧濃度傳感器)、臺車和一氧化氮氣體供應管組成。
3.型號規(guī)格
對于存在多種型號規(guī)格的產品,按照上述產品描述的要求,明確各型號規(guī)格的區(qū)別。采用對比表及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對所有型號規(guī)格的結構組成(或配置)、功能、產品特征和運行模式、性能指標等方面進行描述。
例如,產品有V01和V02兩個型號,型號規(guī)格說明舉例如下:
4.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適用范圍示例:一氧化氮治療儀與呼吸設備聯合使用,輔助治療肺動脈高壓癥。
(三)非臨床資料
1.風險管理資料
產品的風險管理資料應符合GB/T 42062的有關要求,產品主要風險點見附表1。
2.醫(y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
見附表2。
3.產品技術要求
按照《醫(y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編制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的工作條件不列入性能指標中,如是試驗條件,在試驗方法中注明。
在性能指標中明確產品的全部臨床應用的功能,列明產品的各種工作模式。以下列出可能的產品功能、性能,示例是一種舉例,申請人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產品的功能、性能。
產品性能指標可能包括:
3.1控制參數
3.1.1一氧化氮濃度調節(jié)范圍及誤差要求
3.1.2一氧化氮流量調節(jié)范圍及誤差要求
3.1.3一氧化氮濃度調節(jié)響應時間
3.1.4系統(tǒng)氣路密封性要求(防泄漏要求)
3.2監(jiān)測參數
3.2.1一氧化氮濃度監(jiān)測范圍及誤差要求
3.2.2二氧化氮濃度監(jiān)測范圍及誤差要求
3.2.3氧氣濃度監(jiān)測范圍及誤差要求
3.2.4流量監(jiān)測范圍及誤差要求
3.3輸出氣體的質量要求
3.3.1輸出氣體中二氧化氮濃度的控制要求
3.3.2輸出氣體中臭氧濃度的控制要求
3.4報警功能、性能要求
3.4.1一氧化氮濃度報警設置范圍及調節(jié)步長
3.4.2二氧化氮濃度報警設置范圍及調節(jié)步長
3.4.3氧氣濃度報警設置范圍及報警限值
3.4.4電池電量低報警,電池電量耗盡報警
3.4.5網電源缺失報警
3.4.6氣源(氣瓶)壓力報警
3.4.7報警靜音
3.5電池性能
電池工作時間
3.6產品軟件要求
3.6.1軟件的功能要求,提供的參數監(jiān)測顯示,如波形顯示、趨勢圖、趨勢表、日志顯示、鎖屏功能等。
3.6.2 使用限制、接口、訪問控制等
3.7噪聲要求
3.8外觀要求
3.9電氣安全及電磁兼容性能
3.10附件要求
3.10.1送氣管路、采樣管路和接頭等附件的物理性能
管路和接頭外觀要求,管徑、長度等規(guī)格要求,連接牢固度,泄漏,氣流阻力(包括彎曲狀態(tài)下的氣流阻力)
3.10.2送氣管路、采樣管路和接頭等附件的化學性能
3.11其他事項
產品各項參數范圍的設置應保證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誤差根據不同濃度范圍設定。建議一氧化氮濃度調節(jié)范圍和監(jiān)測范圍最小值不大于1ppm。一氧化氮濃度1ppm至20ppm的誤差范圍建議不大于±(0.5 ppm+20%),20ppm以上的誤差范圍建議不大于±(0.5 ppm+10%)。如果參數范圍顯著超出臨床實際需求,在研究資料中闡述相關依據及風險控制措施并進行驗證。
氣體濃度可以用ppm表示。
4.性能研究資料
根據申報產品適用范圍和技術特征,提供非臨床研究綜述,逐項描述所開展的研究,概述研究方法和研究結論。根據非臨床研究綜述,提供相應的研究資料,各項研究可通過文獻研究、實驗室研究、模型研究等方式開展,一般應當包含研究方案、研究報告。采用建模研究的,應當提供產品建模研究資料。
4.1化學和物理性能研究
產品涉及的相關標準見附表3。
結合產品的主要功能性能、安全要求(氣體質量、單一故障安全等)等,提供相關研究資料。
4.1.1對于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中的不適用條款,說明不適用的理由。
4.1.2對于具有一氧化氮氣體發(fā)生器的產品,提供產品的輸出氣體質量(如雜質控制)的研究資料。
4.1.3如適用,提供工作溫度控制的研究資料,保證輸出的氣體不會因高溫而影響治療。
4.1.4提供與呼吸機等呼吸設備聯合使用的研究資料,包括流量、濃度控制參數,監(jiān)測參數,報警參數等參數的研究資料。對于濃度控制,觀察呼吸周期內的實時濃度偏差情況,偏離平均濃度的程度和時間,分析其可接受性。產品不應對呼吸機等呼吸設備的觸發(fā)、報警等功能造成影響。
4.1.5提供電池性能研究資料,保證產品工作在內部電源條件下,仍舊能夠滿足臨床應用。
4.2軟件研究
產品的軟件屬于軟件組件,用來控制產品的運行,包括各項參數的控制、監(jiān)測和報警,軟件安全性級別歸為嚴重。參照《醫(y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修訂版)、《醫(y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修訂版)的要求,提供研究資料。
4.3生物學特性研究
申請人應說明產品預期與氣體接觸的部位,提交與氣體接觸的材料清單;說明使用的材料的基本信息,如材料的組成、成份信息、材料的物理和化學屬性等,并應保證使用的材料的安全性。
建議參照YY/T 1778.1系列標準,提交產品氣體通路生物相容性研究資料。
4.4清潔、消毒研究
產品外表面和內部氣體通路有可能被體液或呼出氣體中的微生物污染,提供產品的清潔和消毒研究資料。
4.5穩(wěn)定性研究
對于附件等耗材,提供貨架有效期和包裝研究資料,證明在貨架有效期內,在生產企業(yè)規(guī)定的運輸貯存條件下,產品可保持性能功能滿足使用要求。具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部件還應當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以無菌狀態(tài)交付的產品還應保持無菌狀態(tài)。
提供設備的使用穩(wěn)定性、可靠性研究資料,證明在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內,在正常使用、維護和校準(如適用)情況下,產品的性能功能可以滿足臨床使用要求。參考《有源醫(yī)療器械使用期限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要求開展研究。具備氣體發(fā)生器的產品,還應提供氣體發(fā)生器的研究資料。
提供產品的運輸穩(wěn)定性和包裝研究資料,證明在規(guī)定的運輸條件下,運輸過程中的環(huán)境條件(例如:震動、振動、溫度和濕度的波動)不會對產品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完整性和清潔度,造成不利影響。
參考GB/T 14710提供產品環(huán)境試驗相關資料,提供環(huán)境試驗的測試方案,說明測試條件、測試項目及其制定依據,提交相應環(huán)境試驗報告。測試應全面考慮產品的各種預期工作環(huán)境。
(四)臨床評價資料
一氧化氮治療儀一般可采取同品種對比的路徑開展臨床評價。與同品種產品在配合呼吸設備使用時輸出的一氧化氮濃度、流量進行對比;具備一氧化氮氣體發(fā)生器的產品,與醫(yī)用一氧化氮氣體或其他已批準同品種產品進行氣體質量對比。
如果產品與同品種產品在配合呼吸設備使用時輸出的一氧化氮濃度、流量差異較大,或申報產品具有其他特殊功能(如生理閉環(huán)控制等),考慮提交臨床試驗數據。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的說明書、標簽應當符合《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及其他適用標準中有關說明書和標簽的要求的規(guī)定。
如適用,說明書包含以下內容:
1.產品氣路原理圖。
2.如有氣體發(fā)生器,提供氣體發(fā)生器的技術原理說明。
3.與呼吸機等呼吸設備聯合使用的說明,說明呼吸設備的信息,包括制造商、型號規(guī)格等(如適用)。說明與呼吸設備的具體連接方式,詳細說明聯合使用的流程。
4.使用資質的要求,如只能由經過培訓合格獲得授權的醫(yī)務人員操作。
5.運輸、儲存條件。
6.清潔、消毒、滅菌的說明。
7.使用期限、貨架有效期的說明。
8.對于一次性使用的附件或部件,有不可重復使用的警告。
9.對產品的維護的說明,包括內部耗材的更換要求。
10.使用一氧化氮氣源的產品,需要關注氣源壓力,防止一氧化氮氣體用盡。
11.報警功能的詳細說明,報警的處置。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按照《關于公布醫(y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提交相關文件。
[1] 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醫(y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令第47號[Z].
[2] 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公布醫(y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號[Z].
[3]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Z].
[4]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發(fā)布醫(y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通告: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2017年第187號[Z].
[5] GB/T 42062-2022, 醫(y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S].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下表列出了產品所適用的常見標準。如有標準修訂或新標準實施,按照現行有效的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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